各位任课老师:
劳动实践教育是学生的劳动过程和劳动体验教育,劳动内容由生活劳动、校园劳动、专业劳动等组成,2025年春季学期《劳动教育(二)》课程具体实现方式如下:
1.劳动教育(二)授课时间为:本学期1—17周。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时间开展,具体安排请查看附件:2025年春季学期《劳动教育(二)》任务量表。
2.实践教育内容:生活劳动以劳动卫生为主,本学期需完成4学时;社会劳动以校外劳动基地劳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需完成2学时;专业劳动以专业实践创新创业教育等,需完成16学时。课程结束时完成相应实践学时,并认真填写《劳动教育实践手册》。
3.课程考核方式:
(一)劳动教育(二)最后总评成绩为平时成绩与期末成绩之和,即公式为:课程成绩=平时成绩(40%)+期末成绩(60%);
(三)平时成绩=生活劳动(30%)+社会劳动(20%)+校园劳动(50%);
平时成绩评分标准:从去年9月份开展劳动教育课到本学期劳动教学环节课程结束时,生活劳动、社会劳动按百分制给分,再按比例折算成总分。
(四)期末成绩评分标准:期末成绩主要是专业劳动成绩,专业劳动成绩由各学院负责专业劳动实践的老师、教学办协助提供,请各位任课老师对接各学院负责教学工作的老师,并拿到专业劳动的成绩。
4.劳动实践学时与劳动时长转换公式为:1小时=1学时
未尽事宜,可咨询学工处相关负责老师。
负责人:张老师
附件:2025年春季学期《劳动教育(二)》任务量表.docx
学生工作部(处)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