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湖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

通知公告

2025年春季学期《劳动教育(二)》 授课说明

发布者:学生工作部发布时间:2025-03-17浏览次数:10

各位任课老师:

劳动实践教育是学生的劳动过程和劳动体验教育,劳动内容由生活劳动、校园劳动、专业劳动等组成,2025年春季学期《劳动教育(二)》课程具体实现方式如下:

1.劳动教育(二)授课时间为:本学期1—17周。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时间开展,具体安排请查看附件:2025年春季学期《劳动教育(二)》任务量表。

2.实践教育内容:生活劳动以劳动卫生为主,本学期需完成4学时社会劳动以校外劳动基地劳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需完成2学时专业劳动以专业实践创新创业教育等,需完成16学时。课程结束时完成相应实践学时,并认真填写《劳动教育实践手册》。

3.课程考核方式:

(一)劳动教育(二)最后总评成绩为平时成绩与期末成绩之和,即公式为:课程成绩=平时成绩(40%)+期末成绩(60%)

三)平时成绩=生活劳动(30%)+社会劳动(20%)+校园劳动(50%);

平时成绩评分标准:从去年9月份开展劳动教育课到本学期劳动教学环节课程结束时,生活劳动、社会劳动按百分制给分,再按比例折算成总分。

(四)期末成绩评分标准:期末成绩主要是专业劳动成绩,专业劳动成绩由各学院负责专业劳动实践的老师、教学办协助提供,请各位任课老师对接各学院负责教学工作的老师,并拿到专业劳动的成绩。

4.劳动实践学时与劳动时长转换公式为:1小时=1学时

未尽事宜,可咨询学工处相关负责老师。

人:张老师

附件:2025年春季学期《劳动教育(二)》任务量表.docx

                             学生工作部(处)

                             2025年3月17日





Copyright © 2018 湖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 All Right Reserved

地址:湖北省黄石市磁湖路11号 邮编:435002

联系电话:(0714)6574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