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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选拔受奖助优秀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工作部发布时间:2022-04-19浏览次数:490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资助育人和实践育人工作要求,培养受奖助学生的思源回馈意识和志愿服务精神,引导受奖助学生做资助政策的传播者和知恩感恩的践行者,经研究,决定在受奖助大学生中选拔“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开展资助政策宣传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1、在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

2、在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

3、在校校内一等助学金获奖学生

4、其他有意愿参加学生资助宣传活动的获奖助学生

二、选聘数量

每个学院推荐1名学生,以往已聘任的“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如有意愿继续参加资助宣传活动,学院可继续推荐。

三、选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励志守信,感恩奉献;

2、熟悉国家和学校相关资助政策,志愿参加资助政策宣传;

3、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与组织协调能力。

四、宣传形式及重点

1、开展“资助政策乡村行”活动。利用暑假,进村入户宣传国家和学校资助政策,走访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积极反馈走访情况。

2、开展“资助政策进母校”活动。利用暑假回高中母校结合招生录取工作“现身说法”,向学弟学妹们介绍自己在国家资助政策帮助下如何安心学习、健康成长,消除他们在家庭经济上的顾虑。该项活动可结合“百师进百家访百生”家访行动计划同时进行。

3、开展资助公益服务活动。根据地方需求,到家乡所在地的县级资助中心或乡镇扶贫办公室,参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志愿服务工作,协助处理日常性事务,面向大学新生介绍“绿色通道”、奖助学金等国家资助政策。

4、常态化宣传活动。在校期间,通过班会、讲座等形式向广大同学宣传国家和学校相关资助政策;也可创作资助宣传画、诗歌、歌曲、微电影、微视频等作品,通过微信、微博、论坛、网页、展板等媒介,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选聘工作,将其作为资助育人工作的重要抓手,鼓励受奖助学生积极参与资助政策宣传活动。

2、被推荐学生需填写《湖北师范大学“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报名推荐表》(附件1),各学院426日前提交推荐表和《湖北师范大学“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学院推荐汇总表》(附件2)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材料提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408室),电子材料发送至zizhu_xgc@hbnu.edu.cn。学生资助中心审核通过后,将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

附件:

附件1:湖北师范大学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报名推荐表.doc

附件2:湖北师范大学“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学院推荐汇总表(汇总).xls

学生工作部(处)

202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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