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办公室
1.负责部(处)日常事务处理,制定、完善部(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记录、整理部(处)长办公会议决议,网站内容统筹工作;
3.负责学工部(处)印章、财务、工会、国资管理等工作;
4.负责学工部来文、来函的收发、督办、反馈、归档及信件收发等工作;
5.负责上级部门及兄弟院校视察参观、访问、考察、联络等接待工作;
6.负责接待室、会议室的管理、使用和维护;
7.负责协调基建、后勤管理等部门做好大学生活动中心的管理和维护;
8.完成部(处)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思想政治教育科
1.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执行学校党委、行政各项指示精神,积极宣传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
2.负责开展“一月一主题”、“一院一基地”等各类专项思想政治教育和形势与政策教育工作;
3.负责学风建设工作,为学生营造优良的学习成长氛围;
4.负责典型培育、新生入学教育和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各类学生思想状况调查;
5.负责校国旗班建设,搭建爱国主义教育平台。
(三)学生事务管理科
1.负责根据上级文件和学校的工作实际,起草和修订各项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组织对全校学生进行纪律教育、安全教育及日常行为管理;
3.负责学生违纪事件的调查、处理、统计等工作;
4.负责本专科生的综合素质测评,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评选
5.负责学生保险事务管理工作;
6.负责本专科生的学生证件办理与管理;
7.负责制定、完善本专科生学生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及学生档案的接档、建档、移档。
(四)少数民族学生管理科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宣传党的民族政策,负责少数民族学生管理规章制度的建设工作,根据少数民族学生实际,做好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的工作;
2.以“五观”、“四个认同”、“三个离不开”教育为主线,加强少数民族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校规、校纪及法律常识教育,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负责定期开展少数民族学生形势研判,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定期开展少数民族学生信息收集、应急演练、维稳台账建档、专职队伍建设等工作;
4.负责处理涉及少数民族学生的各类日常事务和突发事件;
5.负责组织少数民族学生开展各项文化和文体活动;
(五)易班发展中心
1.负责与湖北高校易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湖北高校易班发展中心做好对接联络工作;
2.负责统筹规划学校易班建设总体目标和建设方向;
3.协调学校易班建设的政策支持、队伍保障和经费支持;
4.协调学校相关部门对易班进行应用开发的支持,增强易班平台的思想性、教育性、服务性、互动性;
5.协调学校网络资源,开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
6.负责选拔、培训、管理易班学生工作站队伍;
(六)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1.制定和落实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规章制度;
2.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建立和管理学生心理健康档案;
3.组织开展学生心理危机事件预警、干预、援助工作;
4.负责心理健康教育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的管理与维护工作,及时发布心理健康提示与预警信息;
5.负责管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室,开展好《心理健康》课程的教学工作;
6.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7.负责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及心理辅导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8.指导学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9.负责师生心理咨询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10.负责做好心理志愿者的管理工作;
11.负责做好心理社会服务工作。
(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开展调研,制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和业务规范。
2.组织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管理、维护学生资助信息网络及系统。
3.组织、指导学院开展本专科生各级、各类奖助学金(国奖、国励、国助及学校设置的各类奖助学金)的初评工作,落实资助工作政策。
4.统筹管理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资助、基层就业和服兵役补偿代偿、退役士兵教育资助、社会资助等工作。
5.实施资助育人,开展励志教育、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和社会责任感教育活动,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八)辅导员发展研究中心
1.负责与上级相对应主管部门衔接,落实相关政策及要求;
2.负责辅导员年度工作计划及发展计划的拟订和辅导员工作制度的制订和文件起草;
3.负责开展辅导员队伍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重大理论、实践问题研究,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4.负责专兼职辅导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交流、工作论坛及学术活动;
5.负责组织辅导员日常管理、培训、考核、职业能力大赛、评优及职称评审等工作;
6.指导学院做好班主任队伍建设、管理和考评工作;
7.建设、管理辅导员学习研究交流网络平台。
(九)人民武装部军事教育科(兼征兵工作办公室)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行政及上级军事部门指示精神,组织教职员工和学生开展国防教育;
2.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制定军事理论课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
3.根据《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制定学生军训计划及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学生军事技能训练;
4.积极配合地方武装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国防教育与宣传活动,提高全民国防意识;
5.做好征兵的宣传与咨询工作;
6.负责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等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做好体检政审、学历审查等工作,协调办理应征入伍大学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有关手续;
7.关注大学生士兵成长,做好大学生士兵服役期间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跟踪管理工作,选树优秀大学生士兵典型;
8.开展拥军优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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