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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少数民族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工作部发布时间:2022-05-24浏览次数:43

各有关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引导少数民族学生上好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大思政课”,在社会大课堂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以昂扬的奋斗姿态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根据学校统一安排,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在2022年暑假期间继续组织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小我融入大我,青春献给祖国

二、活动时间

2022年7月—2022年8月

三、活动对象

我校普通全日制在校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

四、活动内容

(一)教育帮扶

深入基础教育薄弱、教育资源匮乏的乡(镇)村学校等开展支教服务活动。为当地中小学生特别是农民工留守子女提供课程教授、学业辅导、亲情陪伴、文体活动、爱心捐赠等志愿服务;开展与当地教师的交流分享活动。

(二)政策宣讲

深入宣传中央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系列新思想、新理念、新举措,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重要讲话、重要回信精神。以社区服务中心、村委会为基地,发挥大学生专业优势和双语优势,广泛开展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惠民惠农政策的宣讲。

(三)文化活动

到社区、村委会、中小学、企业等参与群众性文体活动,结合实际,发挥优势,为家乡群众提供喜闻乐见、富有时代特色的文艺节目展演或文体技能素质培训。

(四)志愿服务

深入社区、村委会、企事业单位等开展公益劳动、便民服务、爱老助残、交通引导、环境保护等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秉承湖师优良传统,树立良好的大学生形象。

(五)见习实习

在家庭所在地范围内,结合地方需要,发挥自身能力,到企事业单位中进行见习实习,使自身提早接触社会,提升实际工作能力,积累工作经验。

(六)调查寻访

以迎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为主题,结合新疆地方特色、社会变迁、乡村振兴、农业发展、教育质量、疫情防控等方面自选课题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通过实地探访、历史寻访等形式,学思践悟习近平总书记在新疆的重要考察足迹,研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新疆工作重要论述的精神要义,充分体悟习近平总书记的人民情怀、世界胸怀和历史担当。

(七)故事寻访

以寻访“扎根边疆的优秀中小学教师”为主线,从教育情怀、从教经历、育人故事等方面寻访优秀教师,进一步了解教师职业发展路径,为未来从事教育工作打好基础。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阶段2022年5月下旬—6月上旬)

各学院按要求做好本学院的宣传动员工作,使每一名少数民族学生在暑期期间至少参加一项有意义的社会实践活动。

(二)实施阶段2022年7月—8月)

鼓励同一地区的学生自行组建社会实践团队,不便组建团队的学生可独立开展实践活动;团队或个人应制定详细的社会实践活动方案。活动过程中,要注意安全,举止文明、礼貌待人,积极争取实践地有关单位(集体)的支持,力求务实创新,出成果、见成效。

(三)总结表彰阶段2022年9月)

各团队或个人应及时对暑假社会实践情况进行总结,并于新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将暑假社会实践成果以材料汇编形式(包括暑假社会实践活动记录表、暑假社会实践实施方案、相关图片、活动总结、调研报告等材料)提交至学工部(处)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办公室。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少数民族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成果进行评审,并择优予以表彰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广泛动员,加强指导。各学院要充分认识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在本院少数民族学生中广泛动员,鼓励大家积极参与;各学院负责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辅导员及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要担任指导老师,加强指导,确保社会实践活动高质量开展。

(二)就近开展,注重实效。少数民族学生暑假社会实践活动坚持“就近、便利、安全、受益、灵活、多样”原则,选择家庭所在地为主要活动范围,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充分发挥人才智力要素的作用,积极开展教育帮扶、志愿服务、政策宣传等实践活动,力争在实践中锻炼自己、服务他人、奉献社会,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做好疫情防控,确保安全。结合疫情形势,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可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活动开展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学校及当地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确保安全。

附件:

附件1:湖北师范大学2022年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记录表.pdf

附件2:湖北师范大学2022年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个人安全责任书.pdf

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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