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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推选第十七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工作部发布时间:2022-08-30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为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充分展示高校大学生群体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激励广大青年学生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争做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洪流中踔厉奋发、勇毅前进。根据人民网、光明日报社教育部、《大学生》杂志、中国大学生在线《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函》和湖北省教育厅思政处《关于做好第十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工作提示》精神,现就我校开展相关推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在校普通全日制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

二、推荐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2.爱国情怀深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主动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用眼睛发现中国精神,用耳朵倾听人民呼声,用内心感应时代脉搏。

3.自身本领过硬,学习表现优异,人文素养较高,掌握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具有突出的专业技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

4.品德修为较高,主动向英雄学习、向前辈学习、向榜样学习,努力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具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以及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

5.所推荐大学生的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198月以来)。围绕近三年来投身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斗争、服务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参与服务保障北京冬奥会等重大活动情况,择优推选。

6.入学以来成绩无挂科,在爱国奉献、勤奋学习、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敬亲、自强不息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经相关媒体报道,在一定区域内有较大影响力,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

7.同等条件下,荣获校级“十佳大学生”“大学生年度人物”(含提名),市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省级及以上等奖项或荣誉称号的学生,可优先推荐。

三、推荐名额

符合条件者,各学院至多推荐1人。学校最终推荐名额为1人。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把控程序、遵守标准,切实履行好审核把关职责,确保推荐人选和推荐材料真实可靠。推荐人选信息及事迹应在本院进行公示。

2.请各学院于97日上午12点前,将推荐材料按要求报送至学工处思政科(大学生活动中心403室)。

3.需提交的推荐材料清单及要求:

1)第十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信息汇总表(附件1

请各学院按照要求,填写本院推荐人物信息,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作为本院学生的推荐凭证。

2)第十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附件2

该表为被推荐人的基础信息表。其中,事迹简介1000字以内,以第三人称撰写,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近三年内荣誉。

3)事迹材料(Word版)

请按照规定文本格式,以第三人称撰写。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介、详细事迹及所获荣誉等部分,事迹要真实,避免空洞,杜绝造假,字数2000字以内。标题要凝练被推荐人的突出事迹。事迹材料标题为华文中宋二号字,正文为仿宋三号字,行间距为28磅。请勿在事迹中插图片。

4)被推荐人电子照片2

包括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1(12.5*3.5cm413*295像素);其他能够反映其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1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大于2M不超过10M)。

包括被推荐人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1张(12.5*3.5cm413*295像素);其他能够反映其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2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学工处思政科 黄老师

电话:0714-6574667,电子邮箱:xg@hbnu.edu.cn

附件1:第十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2:第十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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