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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湖北师范大学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公开招聘通知

发布者:学生工作部发布时间:2022-09-07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为做好校内勤工助学工作,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给学生提供实践锻炼的机会,根据《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和《湖北师范大学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修订)》(湖师学〔202013号),现对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人员进行公开招聘,请各学院广泛宣传,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聘工作原则

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招聘的组织实施坚持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不限年级。

三、基本条件

1.思想积极上进、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道德品质优良;

2.态度端正、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3.遵守校纪校规、服从组织管理,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4.举止得体,成熟稳重;踏实肯干,细心耐心;

5.每周课余时间不少于四节课,工作时间不低于一学期;

6.掌握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具备基本的写作、宣传、沟通表达能力,具有团队合作意识;

7.原则上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岗位设置

根据学校学生管理服务实际工作需要设置岗位,岗位数量及具体要求见《2022-2023学年湖北师范大学勤工助学岗位需求统计表》(附件1),本次申报针对需求计划中由学工处统一招聘的部门。

五、选聘流程

1.学生申报(97-8日)

学生本人填写电子版《湖北师范大学学生勤工助学岗位报名表》(附件2),纸质版等各部门确定人选后另行通知上交。电子版材料《湖北师范大学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申请报名表》(附件2)(请以学院+姓名命名)发送zizhu_xgc@hbnu.edu.cn

报名者需要加入“湖师大勤工助学之家”(qq490649352),我们将会在群里发布面试时间、岗位分配时间等信息,同学们也可通过群了解勤工助学。(注:验证信息和备注名请以学院+姓名命名)

2.集中面试(另行通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初步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并集中组织申请学生分组进行面试,结合申请人的个人基本条件和现场面试综合表现确定岗位人选。

3.岗位分配(另行通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各科室的岗位要求、学生岗位申报意愿、学生的专业背景等条件进行岗位分配和调整,与学生充分沟通意见后确定最终岗位人选。

4.岗前培训(另行通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为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开展科室学生助理工作业务、规章纪律、工作新闻宣传、师生日常服务接待、安全纪律、职业素养等内容进行统一培训。

5.上岗试用

用工单位可对勤工助学岗位拟聘用的学生进行3个工作日的试用,学生要严格遵守单位工作纪律要求,按时上岗,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席,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因客观条件确实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学生及时进行调整更换。

6.劳动薪酬和表彰奖励

学生在不影响学业的情况下参加勤工助学,学校原则上以每小时12元的标准为学生发放劳动报酬,根据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实际服务时间,多劳多得、少劳少得,每周不超过8小时,上限原则上每月不超过480元。对在勤工助学期间态度积极、工作务实、表现优异的学生,予以表彰并发放荣誉证书。

工作要求

各学院应广泛宣传本次勤工助学招募工作,积极推荐动员学生参与校园建设,认真审核学生资格条件并上报。学生需按照岗位培训要求开展相关工作,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按时到岗,服从岗位工作安排。各单位要严格做好学生的志愿服务时间统计与认定,做好勤工助学学生的薪酬核定与发放,充分发挥岗位设置的教育引导作用。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714-6570179

 附件:

附件1:2022-2023学年湖北师范大学勤工助学岗位需求统计表.xlsx

附件2:湖北师范大学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申请报名表.xlsx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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