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推进清廉湖师建设,促进廉洁文化进校园、进班级,发挥清廉班级示范建设项目的带动作用,总结建设成效,选树建设典型,根据《湖北师范大学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关于开展湖北师范大学清廉班级示范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开展2022年清廉班级评选展示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湖北师范大学清廉班级示范建设项目立项班级(见附件)
二、活动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9月22日 18:30
地点:教育大楼报告厅
三、评选要求
1.班级建设坚持以以“崇清尚廉”为主题,以政风清廉、班风淳朴、学风优良、班干尽责、同学互助为标准,在制度建设、学风建设、文化建设、特色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在全校具有一定示范作用;
2.原则上应为湖北师范大学清廉班级示范建设项目立项班级,其他班级建设成果突出也可参评,但各学院限推报1个班级。
四、评选方式
各参选班级通过PPT、视频演示等多元化的形式对本班相关情况进行展示,限时5分钟,展示结束后由评委进行现场打分,公布结果。
五、活动奖励
1.活动将评选出清廉班级示范建设“优秀项目”6个,给予相应物质奖励,颁发校级荣誉证书。
2.评选结果将作为清廉班级示范建设项目验收评估的参考依据。
六、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指导。各学院要按照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总体部署,将此项工作作为学生学廉践廉、加强班级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参与,支持指导,学院相关负责人、班主任要对参选班级具体指导。
2.用心凝练,突出特色。参选班级要全面总结凝练前期建设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特别是在思想引领、制度建设、学风建设、文化建设、特色建设等方面的经验,能把实践中的廉洁要求转化为班级建设制度规范,推广性强。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要充分发挥优秀班级的示范带动作用,利用学院橱窗、微信公众号、官网等载体,采用宣讲会、交流会等形式加大对优秀典型的宣传力度,扩大影响范围,推进全校清廉班级建设,形成崇清尚廉浓厚氛围。
七、材料提交及联系方式
1.各参选班级展示材料需于9月20日17点前发送至邮箱xg@hbnu.edu.cn。参选班级指导老师及学生负责人请加入工作交流QQ群:902387248。
2.联系人:学工处思政科 黄老师
电话:0714-6574667
附件:关于公布湖北师范大学清廉班级示范建设项目立项计划的通知.pdf
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