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师范大学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思政评委会办公室(学工处)审核,现将2022年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职称申报评审资格条件通过名单公示如下:
正高级职称(教授):荆玉梅
中级职称(讲师):任小聪、刘佳音、王梦茜、刘丽娟
初级职称(助教):徐科伟、陈洋、付思墁、王韦唯、查烁、秦姗姗、王润、单紫云、汪佳龙、屈媛媛、姚艳艳、朱丽、王雅菲、张跃、黄新望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时间9月12日至9月16日。公示期内,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可向校纪委、校职改办或思政评委会办公室(学工处)反映。
联系电话: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0714-6573766
校职改办 0714-6572927
学生工作部(处) 0714-6574667
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
学生工作部(处) 代章
2022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