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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工作部发布时间:2022-11-01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按照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湖北省军区和黄石市征兵办工作精神,2023年全年征兵分为两次组织(春季和秋季征兵),春季走兵从3月中旬开始,秋季走兵从9月初开始,结合学校实际,从即日起,开展我校2023年春季大学生征兵宣传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学生征兵报名对象和条件

大学生征兵报名对象全日制男性在校生和毕业生。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身体和政治合格。女大学生应征时间以“全国征兵网”信息为准。

二、大学生征兵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从即日起,在各学院辅导员处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

(二)体检时间:由黄石港区人武部统一组织实施,拟定于2022年11月下旬。

三、大学生征兵报名方法

有参军意向的男性大学生,只要符合报名条件均可登陆“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报名,应征地填写:湖北师范大学;学校所在地:湖北省黄石市磁湖路11号。

四、政策信息咨询

1.“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

2.微信公众平台:湖北省征兵信息服务平台(微信号:hbswzb)

3.湖北师大征兵工作群:群号745110507

五、学校优惠政策

(一)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在校非毕业生入伍退役后复学,可根据学生本人意愿提交申请,编入当年录取专业的相应年级继续学习。

(二)在校一年级学生和当年被录取的新生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符合学校转专业规定,可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同层次相近专业学习,学生所在学院安排教师对学生进行必要帮扶和指导。

(三)在校学生入伍前签订《服役期间学习任务书》后,可在部队采取自学方式完成相应学业,但在校学习时长不得低于2 学年。

(四)学校按照国家资助相关政策,根据入伍学生退役后的复学或入学意愿,落实义务服兵役学生的学费补偿和减免。学费补偿和减免标准为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 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 15000 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或减免。选择服役期间同时学习的入伍学生,学费补偿和减免按照国家规定,以学生在校学习的时间据实计算,学校不予服役期间的学费减免,学生需按学制交纳服役期间学费。

(五)应征入伍大学生在升学方面享受学校如下政策:

1.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当年被录取的新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分别在退役后3年内、退役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且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退役后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学校每年设立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征兵宣传动员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部署、推进,进一步强化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认真做好征兵宣传的发动和报名工作,通过电话、短信、QQ、微信等方式,使每位适龄男性大学生都知晓征兵报名时间和征兵入伍优惠政策。

(二)创新工作举措。为进一步加大宣传动员力度,采取多样化、个性化宣传动员方式,充分激发大学生参军入伍积极性。各学院要组建一支专门的征兵宣讲队伍,用身边的从军成才故事激励学生参军报国,提高征兵宣传效果。

(三)确保工作实效。各学院要按照学校总体工作部署和要求,把握时间节点,精心布置谋划,迅速推进落实,确保政策把握准确、氛围营造浓郁、教育引导有力、实际效果明显,努力实现学校征兵工作的新突破。

湖北师范大学2023年春季意愿入伍大学生信息统计表应在2022年11月15日前报学工处,纸质档需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联系人:金高辉,联系电话:0714-6570850 

  附件:

湖北师范大学2023年春季意愿入伍大学生信息统计表.xls                              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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