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湖北师范大学《关于开展二级心理辅导精品站创建评审的通知》安排,经学院申报、实地考察、专家评审等环节,现将二级心理辅导精品站创建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二级心理辅导精品站挂牌建设单位:
经济管理与法学院
教育科学学院
外国语学院
数学与统计学院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二级心理辅导精品站立项建设单位:
文学院
历史文化学院
城市与环境学院
美术学院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时间为11月29日至12月1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生工作部(处)反映。
联系人:邓黎崇
联系电话:0714-6570626
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