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师范大学2022年“5·25”心理健康节活动方案》、《关于举办“第十八届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我校于5月、10月分别组织开展了心理健康教育系列活动,各学院积极响应、认真组织并完成各项活动,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组织评审,经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共评选出12个优秀组织单位。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2月1日至12月5日。
2022年“5·25”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优秀组织单位
马克思主义学院
数学与统计学院
经济管理与法学院
教育科学学院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化学化工学院
第十八届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优秀组织单位
外国语学院
文学院
音乐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
体育学院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如对以上评选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邮件方式向学生工作部(处)反映。
邮箱:xlzxll@hbnu.edu.cn
联系人:李琳
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