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能力和心理题应对处置能力,提升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水平,决定组织展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心理健康》课程全体授课教师、全体辅导员。
二、培训时间及形式
1.时间:2023年1月9月至2月9日
2.形式:线上培训,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teacher.higher.smartedu.cn/h/subject/health/),所有参训教师按照要求报名并选择个人身份,完善个人信息,实名登录后进行学习。
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须完成不少于15节课程的学习,辅导员须完成不少于10节课程的学习。每节课程学习结束后,教师须完成答题才可以获得相应的学时。按照教师实际学习时长记录教师学时,发放学时纪录证书。
三、培训内容
疫情防控新阶段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形势与策略,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的识别与处置,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多元支持,教师的心理健康和自我调适等。
四、培训要求
1.高度重视。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本次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通知本学院相关参训人员认真参加此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
2.注重实效。各参训教师应合理安排时间参加课程学习,并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开展各类线上线下研讨交流活动,抓好培训结束后的落地实践,学以致用,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深化学习效果。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