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校园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推进良好学风、校风的形成,促进校园安全和谐,现就做好春季学期校外住宿学生情况的排查和处置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排查校外住宿学生情况。学校要求学生原则上必须在学校统一安排的宿舍住宿,各学院要按照学工处要求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和安全信息员,利用周日晚点名、班会、专题会议等对所有在籍学生在校情况进行调查、摸排,做好校外住宿学生情况的调查和反馈,各学院认真填写《湖北师范大学校外住宿学生信息统计表》(附件1)。
二、妥善处置校外住宿学生情况。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学生住宿管理,对学生校外租住情况进行分类处置。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回校住宿的学生,学院要做好教育转化工作,敦促学生返回校内住宿。对拒不回校住宿的学生,应根据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在校外租住(或在家住宿)的学生,需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批,认真查验学生的证明材料,并要求家长和学生签订《湖北师范大学学生校外住宿安全责任承诺书》(附件2)、《湖北师范大学学生校外住宿安全告知书》(附件3)。“两书”签订完毕后,请各学院将相关审批材料及证明材料妥善留存。学生完成手续后,请将其中一份《湖北师范大学学生校外住宿申请审批表》(附件4)备案至学工处。
三、强化学生校外住宿学生管理。以校园安全稳定为主题,要求各学院近期组织各班召开主题班会,加强教育和引导。各辅导员、班主任要在班会上强调学校的规章制度,指出校外租房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好警示教育。学院同时要建立校外租住学生定期查访和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学生在外住宿期间的学习、生活情况,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请各学院在2023年3月10日中午12:00前将《湖北师范大学校外住宿学生信息统计表》报送学工处(联系人:张老师,邮箱:hbnu_xgzz@126.com)。若无学生校外住宿,请“零报告”。
附件: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