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湖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

通知公告

三月份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提示

发布者:学生工作部发布时间:2023-03-07浏览次数:11

各学院:

为保障学生健康与校园安全,切实做好我校2023年春季学期三月份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现结合工作实际,将相关具体工作与要求提醒如下:

一、组织好毕业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学院要结合当前毕业生的实际情况,通过组织线上线下的毕业生安全教育大会、主题班会、毕业生座谈会等形式,切实开展毕业生安全教育与宣传工作,不断强化毕业生安全法治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要开展毕业生状况排查,做好台账,明确学生动向,重点是掌握已返校但私自在外住宿或以实习名义在校外住宿的学生情况,要加强家校沟通,强化请销假的过程管理。

二、开展好学生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学院各班级要将安全教育作为月度主题班会的重要内容,重点是加强学生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电动车安全驾驶、宿舍用电安全等方面的安全教育,督促学生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并开启短信和来电预警功能,进一步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避险与自救自助技能;要将《安全责任告知》和《安全温馨提示》的内容宣传到位,签订到位,要求告知全覆盖,确保不漏一人。

三、实施好校外住宿学生情况排查。学生原则上必须要在学校统一安排的宿舍进行住宿,遵守学校宿舍管理的各项规定。学院要组织辅 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利用周日晚点名、走访宿舍、开展查寝等形式对所有在籍学生在校情况进行调查、摸排,做好校外住宿学生情况的调查和手续办理。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学生住宿管理,及时对学生在校外租住情况进行分类处置;同时,要建立校外租住学生定期查访和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学生在外住宿期间的学习、生活情况,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四、做好疫情防控和春季传染病预防工作。各学院要以多种方式开展疫情及春季常见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加强学生营养饮食、规律作息、适度运动、日常防护等方面教育引导,加强自我健康管理,出现症状要及时报告,确诊后及时转入学校健康驿站或校外有关医院进行健康监测和适当治疗,要提高学生防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树牢并自觉践行“健康第一”理念,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

五、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辅导工作。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评估,早预防,早控制”的原则,推进心理危机预警与跟踪监控,强化学校、学院、班级、寝室四级学生心理状况监控网络;依托二级心理辅导站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谈心谈话、危机排查等工作,积极关注学生各类心理需求,及时做好心理疏导和危机防范工作。

六、谋划好学院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各学院要对全年的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的谋划和工作部署,要结合学校整体工作安排和学院工作特色,既要借鉴以往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也要结合学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全面自查,查摆问题、补齐短板,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做到教育在前、警示在前,不断提升学院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附件:学生安全温馨提示.pdf

学生工作部(处)

202332

Copyright © 2018 湖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 All Right Reserved

地址:湖北省黄石市磁湖路11号 邮编:435002

联系电话:(0714)6574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