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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度湖北师范大学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有关培育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工作部发布时间:2023-03-28浏览次数:225


各有关单位: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高校加快构建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形成“三全育人”工作格局,不断促进我校学工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进一步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学校2023度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有关培育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为对标落实上级思想政治工作相关项目培育建设精神,更好地指导我校教师开展理论和实践研究,促进科研成果运用转化,现将本年度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项目申报分为两大类:

1.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主要围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校园文化建设、心理健康教育、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国防教育创新与发展等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密切相关的重点研究领域进行申报。

2.高校学生工作品牌项目:主要对已实施半年以上注重实践、实干、实绩具有清晰导向性、鲜明特色性稳定持续性、较强示范性的学生工作品牌项目进行申报,分为辅导员工作精品、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精品、班主任工作精品、学工管理工作精品四个类别。

二、申报对象

项目申报主要面向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及各学院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专兼职教师

申报条件

1.每名申请人需在两类项目中选择其一且限报1项;

2.项目负责人应在相应身份对应的现有岗位上工作满1年;

3.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本次其他申报项目的成员,项目其他主要成员不超过4人,项目成员不能同时参与2个以上项目的申报。鼓励组建跨院系、跨单位、专业背景交叉的团队进行项目研究鼓励吸收更多的在校大学生(含研究生)参与。

5.往年学校大学生思政项目尚未结题的负责人不能参与本次申报。

四、评审与管理

1.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具体立项数量将根据申报情况、项目质量等综合情况确定。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指导项目三类。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3000元,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1500,指导项目无资助经费。

2.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重点项目可延长至3年。

3.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对因各种原因不能启动或预期不能完成的项目视情况取消资助。

4.凡属立项项目结题成果论文、著作、调研报告等必须在公开发表的成果中注明为项目来源(示例见附件5)。

5.申报结题须在省级以上正式学术刊物(非增刊)发表1以上学术论文。其中,重点项目至少发表2以上学术论文,或1以上核心期刊学术论文。结题审核时,学校将从严从紧审查刊物质量,与大学生思政教育研究宗旨无关联或不紧密的一般杂志将不予计算其成果。

五、相关要求

1.申报者须填写《湖北师范大学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项目申报书A》(附件1)、《湖北师范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申报书B(附件2)或《湖北师范大学高校学生工作品牌项目申报书B(附件3湖北师范大学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

2.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初审并推荐申报后,提交纸质申报书A)及汇总表一式1份,申报书(B)一式5学工处思政科(大学生活动中心403)。电子档统一命名为:姓名+单位+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项目申报,发送到学工处邮箱xg@hbnu.edu.cn项目申请截止时间为2023425

联系人:黄圆媛   联系电话:0714-6574667

附件:关于开展湖北师范大学2023年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及附件.zip

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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