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客观评价2023年拟聘专职辅导员实习期间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和胜任岗位的情况,根据《湖北师范大学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学校将对2023年拟聘专职辅导员进行实习期考核,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3年拟聘专职辅导员(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实习期考核以辅导员岗位职责要求为依据,全面考察其实习期间的工作情况。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素质、工作态度、协作精神、业务能力、发展潜力、工作业绩等几个方面。重点考核师德师风,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教育及管理工作等情况。
三、考核时间
四月下旬——五月下旬(增补人员按实际实习时间考核)
四、考核结果及其使用
1、考核结果
结合在岗实际表现,实习期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
2、实习期考核结果的使用
实习期考核为合格以上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师范大学(http://www.hbnu.edu.cn)、湖北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zp.hbnu.edu.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考核组织与程序
学工处联合人事处负责实习期考核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1.个人总结。撰写个人实习期工作总结,填写《湖北师范大学2023年拟聘辅导员实习期考核登记表》(见附件2)。
2.用人单位考核。各单位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在拟聘用人员实习期满后,根据考核内容组织考核工作,确定考核等级,公示无异议后报学工处。
3.学校审定。学工处与人事处会商后报学校审定,并公布考核结果。
六、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实习期考核是教职工聘用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是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基本要求,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公开、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做好拟聘人员的实习期考核工作,在拟聘人员实习期满后的一周之内,完成对本单位新聘人员的实习期考核工作,并将考核工作小组名单、《湖北师范大学2023年拟聘辅导员实习考核登记表》等相关材料电子档发送至指定邮箱:xg@hbnu.edu.cn,纸质档报送至辅导员发展研究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403室)。
附件:
附件2:湖北师范大学2023年拟聘辅导员实习考核登记表.docx
学工部(处)、人事处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