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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年自然灾害专项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工作部发布时间:2023-08-04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近期受极端天气影响,特别是台风“杜苏芮”带来的极端降雨,造成福建、浙江、江西、北京、河北、天津等地受灾严重。为帮助我校受灾学生渡过难关,发挥资助育人作用,根据《湖北师范大学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修订)》(湖师学【2020】13号),学校决定启动2023年自然灾害学生专项资助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受灾严重的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含2023级大一新生)。

二、资助标准:根据学生及其家庭具体受灾情况核定,补助标准为一等1500元、二等1000元、三等500元。

三、申报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初审后,填写《湖北师范大学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一,一式二份),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说明所在家庭受灾情况,审核材料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学校审核。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学生情况后,根据学生及其家庭具体受灾情况核定发放相应资助金。

四、注意事项:

1.做好细致排查。请各学院及时开展情况排查,深入了解学院学生及其家庭受灾情况,将此项临时困难专项资助通知宣传告知每名本科生,做好受灾学生的关心关爱工作。

2.及时提交材料。请各学院于2023年8月26日前提交《湖北师范大学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受灾情况说明材料、《湖北师范大学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一览表》。材料电子版发送至xgc@hbnu.edu.cn邮箱,材料纸质版提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408室宫桃子老师。

附件:

附件一:湖北师范大学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doc

附件二:湖北师范大学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一览表.xlsx

湖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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