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人事处《关于开展2023年度秋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本人答辩与试讲,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专家组评审打分,现将2023年度秋季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所在单位 | 申请任教学科 | 最高 学历 | 最高学位 | 专业技术职务 | 测试成绩 |
1 | 李美华 | 女 | 学生工作部(处) | 思想政治教育 | 研究生 | 硕士 | 无 | 91.6 |
2 | 郑小蓉 | 女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思想政治教育 | 研究生 | 硕士 | 无 | 89.4 |
3 | 柳昌梅 | 女 | 美术学院 | 思想政治教育 | 研究生 | 硕士 | 无 | 87.6 |
4 | 董雅芳 | 女 | 文学院 | 思想政治教育 | 研究生 | 硕士 | 无 | 91 |
5 | 何俊生 | 男 | 外国语学院 | 思想政治教育 | 研究生 | 硕士 | 无 | 86.2 |
6 | 田学泽 | 男 |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 思想政治教育 | 研究生 | 硕士 | 无 | 87.8 |
7 | 张文强 | 男 | 继续教育学院 | 思想政治教育 | 研究生 | 硕士 | 无 | 87.6 |
8 | 田 杏 | 女 | 继续教育学院 | 思想政治教育 | 研究生 | 硕士 | 无 | 88.8 |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时间9月22日至9月26日。公示期内,如对以上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向校纪委、校人事处或学工处反映。
联系电话: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0714-6573766
校人事处 0714-6572927
学生工作部(处) 0714-6574667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