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及相关精神要求,经个人申报、思政评委会办公室(学工处)审核,现将2023年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职称申报评审资格条件通过名单公示如下:
中级职称(讲师):张琦、刘洋、李冬(转评)、何金燕、殷辉(转评)、向阳
初级职称(助教):崔梦川、贾凡、郭文、周钰、龙琴、关巧、杨梦伟、罗兰、帕尔哈提·艾则则、杨宇森、李海泉、何俊生、郑甜甜、董雅芳、郑小蓉、柳昌梅、田学泽、张文强、田杏、李美华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时间9月22日至9月28日。公示期内,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可向校职改办或思政评委会办公室(学工处)反映。
联系电话:
校职改办 0714-6572927
学生工作部(处) 0714-6574667
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
学生工作部(处)代章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