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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级新生心理普查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工作部发布时间:2023-09-27浏览次数:43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文件精神,按照省教育厅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要求,为全面了解2023级新生心理健康状况,摸排重点关注学生,有效开展大学生心理危机防控工作,促进和谐安全稳定的校园建设,我校决定开展2023级新生心理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

全体2023级新生(包括普通全日制本科、专升本学生及研究生)

二、普查时间:

2023927日—109日,各学院具体普查时间见附件1

三、普查方式:

网络在线测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四、普查要求

1.提高重视程度。各学院为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须广泛动员、有序部署,加强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高效地做好心理普查工作。

2.认真组织实施。为确保测试的真实性,各学院须引导学生认真测试,安排专人负责测试现场秩序,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实施。

3.集中统一施测。测试须由学院统一组织,在指定教室集中完成。测试时长约为30分钟,测试过程中,请各学院做好拍照记录工作。测试完成后,请各学院选择1-2张有代表性的照片发送给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普查工作负责人李欣奕。

4.做好追踪管理。各学院须重视普查结束后的追踪管理工作,测试工作结束后,及时说明未测学生情况。待普查结果发布后,认真做好需重点关注学生的追踪、管理工作。

附件:

附件1 2023级新生心理普查安排表.docx

附件2 2023级新生心理健康普查操作流程.docx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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