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及时全面了解学生寒假及开学初的学习、生活及心理状况,做好开学初学生心理危机事件防范与排查工作,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现决定开展春季学期学生心理状况摸排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
2024年3月4日-2024年3月18日
二、排查范围
全体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三、重点排查对象
对存在下列因素之一的学生作为心理危机的重点对象加强排查:
(一)重点排查学生
1.已发生过心理危机学生;
2.已确诊心理疾病学生;
3.心理普查重点反馈学生;
4.因心理问题请假或休学后返校学生;
5.其他严重心理问题学生;
(二)其他重点排查学生
1.遭遇突发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个人遭受意外刺激;
2.曾被确诊为抑郁症、强迫症、精神分裂症等心理疾病的学生;
3.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4.身体患有严重疾病、个人很痛苦、治疗周期长的学生;
5.因学习问题导致压力过大出现心理异常的学生;
6.个人感情受挫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7.人际关系失调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8.性格过于内向、孤僻、缺乏社会支持的学生;
9.严重环境适应不良导致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10.家境贫困、经济负担重、深感自卑的学生;
11.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困扰的学生;
12.因心理疾病休学后复学的学生;
13.其他有情绪困扰、行为异常的学生。
四、工作要求
一、详细排查。积极通过电话、面谈、网络、深入学生宿舍等渠道详细了解学生寒假及开学初学习生活情况,积极排查,精准干预。及时对需重点关注学生进行谈心交流和心理疏导,并安排辅导员、班主任、心理委员、学生干部或学生党员进行重点帮扶,在生活、学习、人际交往和情感等多方面给予真诚关怀和心理支持。
二、及时报送。请各学院于2024年3月18日下班前将排查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交至心理中心。纸质版由学院党总支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以密封件形式交到大学生活动中心411室李美华老师处,电子档发送至QQ:1300455751。
三、积极反馈。各学院对严重心理问题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应积极提供指导、建议、关心。并将排查情况积极与心理中心对接,心理中心将组织专题会议,对可能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进行专业评估,并给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以更好的帮助学生度过心理难关。
附件:附件1:湖北师范大学2024年春季开学初严重心理问题学生排查一览表.xlsx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