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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四月份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提示

发布者:学生工作部发布时间:2024-04-02浏览次数:13

各学院:

为保障学生健康与校园安全,切实做好我校2024年春季学期四月份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现结合工作实际,将相关具体工作与要求提醒如下:

一、开展好2024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学院要结合实际,围绕“总体国家安全观·创新引领10周年”主题,策划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突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组织学生积极参与“同上一堂国家安全教育课”等活动,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广泛开展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保密法规宣传教育,加大宣传展示力度。

二、做好2024年清明节放假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学院要通过学生乐于接受的形式或载体加强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教育,大力普及森林防火知识,强化学生个人的自我防护意识;学院要做好离校人数及返校人数统计,严格离校学生请假手续;清明节为中华民族祭祀先祖的传统节日,学院要在学生中积极倡导文明祭祀新风的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度过一个有意义的传统节日。

三、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危机防控工作。配合学校寝室长访谈计划,开展2022级寝室长访谈工作,主动打通危机排查的最后一公里,强化学校、学院、班级、寝室四级学生心理状况监控网络。做好毕业困难、就业困难、学业困难、考研失利、感情受挫、人际关系复杂、遭遇负性突发事件等学生群体,积极关注和回应学生各类心理需求,做好心理危机预警、心理危机防控与处置等工作。

四、持续关注十类重点学生。重点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业预警学生、就业困难学生、心理问题学生、身体残疾学生、违纪处分学生、校外住宿学生、校外实习学生、少数民族学生、骑行学生,强化谈心谈话和关心关爱;落实一线工作法则,深入学生群体,深入学生宿舍开展访谈活动,精细化、人性化、柔性化做好学生服务保障工作,及时进行人文关怀,体现服务的温度与质量。

五、实施好学生春游及外出安全管理。天气转暖,春光明媚,学院应加强学生春游及外出活动审批,强化安全教育管理,未经批准一律不准私自集体春游及外出;学生出游应注意人身财产安全,不乘坐有安全隐患的车辆,不接受陌生人的搭乘,不在靠近电源、火源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活动,不在深水区垂钓,不组织和参与攀岩等有危险的活动。

六、开展好学生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学院各班级要将安全教育作为月度主题班会的重要内容,强化校纪校规教育;春季是诺如病毒、水痘、流行性感冒等传染性疾病高发季节,易出现聚集性发病,普及春季传染病预防知识;要加强学生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电动车安全驾驶、宿舍用电安全等方面的安全教育,督促学生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并开启短信和来电预警功能,进一步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避险与自救自助技能。

七、组织好毕业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学院要加强考研复试环节及应试技巧的指导,针对就业中的安全隐患,学院要普及就业安全及法律知识,不断强化毕业生安全法治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要开展毕业生状况排查,做好台账,明确学生动向,重点是掌握已返校但私自在外住宿或以实习名义在校外住宿的学生情况,要加强家校沟通,强化请销假的过程管理。

附件:学生版:四月份学生安全温馨提示.docx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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