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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第二批学生违纪处分解除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工作部发布时间:2024-06-18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根据《湖北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湖北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解除办法(试行)》(湖师学〔2018〕11号)要求,现将2023-2024学年第2学期第2批学生违纪处分解除工作通知如下:

一、处分解除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班级材料准备及报送阶段(6月18日—6月23日)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由本人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解除处分申请(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时长6个月;记过和留校察看处分时长12个月;以学校文件中的处分时间为准);

2.民主评议:由班主任组织所在班级全体同学开展集体评议,获三分之二以上同学认可。

(二)学院材料审核阶段(6月24日—6月26日)

学院组织各班级报送材料并审核,结果由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并出具写实性学生鉴定和书面意见。

(三)学校审批阶段

(四)发放解除文件阶段:学校出具书面解除处分决定文件,由学院送达学生本人。

二、申请解除材料要求

(一)申请到期解除处分学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学生违纪解除申请表(见附件1);

2.校纪校规学习心得(不少于3000字);

3.班级民主评议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会议记录、会议实景图片、班级学生签到等)。

(二)申请提前解除处分的学生除上述材料以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学生学业成绩证明材料(学院教学部门认定);

2.学生志愿服务工作情况证明材料(学院学工部门认定);

3.重大贡献或突出表现材料(相关部门认定);

4.其他必要的证明支撑材料。

以上材料由学生本人提供,学院审核并留档备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校纪校规学习。要以此为契机,加强学生对学校校纪校规的学习,尤其是《湖北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湖北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试行)》、《湖北师范大学学生违纪解除办法(试行)》等文件的学习,强化警示教育,提高学生的自律意识。

(二)全面排查违纪学生。受到违纪处分的学生进行全面的清查,详细掌握学生违纪处分的等级和处分时间,特别是毕业生,要有针对性的组织好教育和学生处分解除的申请审批工作。

(三)严格过程审批管理。各学院为处分解除材料审核的直接负责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学生处分解除相关材料审核工作。凡是提前解除违纪处分的学生务必要严格审查,本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学生和审核不严格的学院及其工作人员,按学校相关规定严肃追责处理。

(四)及时规范报送材料。要迅速组织受处分学生按照处分解除的相关条件要求,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学生审核材料由各学院留档备查,各学院于6月27日上午10点前报送以下材料:

1.违纪处分解除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题目为《**学院2024年上半年第二批学生违纪处分解除工作的报告》。

2.《湖北师范大学2024年上半年第二批学生违纪处分解除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

以上两份材料均需要电子档和纸质档,且纸质档均需要副书记签字与盖学院章,纸质档送至学工处学生事务管理科(若水轩404),电子档发送至邮箱,即hbnu_xgzz@126.com,若无请“零报告”,联系人:张老师。 

附件1湖北师范大学学生违纪解除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湖北师范大学2024年上半年第二批学生违纪处分解除情况汇总表.xls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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