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确保校园安全、文明、有序,根据学校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安排,请各单位按照要求做好学工系统值班工作。
一、值班工作安排
(一)二级学院值班安排。各学院应根据本学院工作实际,组织班主任、任课教师,做好本学院值班工作。
(二)学工系统值班安排
1.签到地点:保卫处一楼
2.值班时间:19:00-22:10
3.具体安排:见附件《学工系统值班安排表(第三轮)》
二、值班工作要求
1.值班人员要有时间观念,不得迟到及早退;要有责任意识,要共同处理问题,不得擅自中途离开;要担当作为,带着善于发现问题的眼睛,了解学生思想政治动态,若值班人员安排在了学校值班,当天不得被安排在学院值班。
2.值班人员要加强校园的巡逻巡视,强化对晚归学生的排查,重点对田径运动场、学生宿舍区、创新创业学院区域、教育大楼区、人文楼等进行巡查,发现苗头性问题,值班结束后应如实记录值班情况及学生异常紧急处理情况;要深入学生宿舍访谈学生,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和生活、学习、就业等情况。
3.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应保持手机通讯畅通每日值班完成后要及时与保卫处沟通,及时上报并协助处理学生异常情况,并在“学工人·育新人”群内如实汇报。
4.各学院教师值班由学院自行安排,值班人员应深入学生教学活动区和宿舍区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巡查。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