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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档案整理移交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工作部发布时间:2024-07-15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为加强毕业生档案管理,提高档案转递效率,确保毕业生就业工作顺利进行,现将2024届毕业生档案整理要求通知如下:

一、档案整理和预装

(一)时间与地点:2024届毕业生档案,由各学院集中统一进行整理装袋。各学院根据实际,自行安排时间。

(二)档案装袋具体要求:

1.各学院根据档案袋上材料目录装袋后,须进行仔细的检查、核对,如有缺失、错装、漏装等情况要及时更正。相关情况据实在目录相应项后打勾或注明。如有添加材料请在档案袋目录后添注相关项;

2.相关人员须使用楷体字正确、全面填写档案袋学生信息,具体包括姓名、学号、学院、专业,并进行检查,杜绝漏填或错填;

3.各学院须对整理好的档案进行认真的检查、核对,确保准确无误。

二、档案审查

各学院应安排专项工作组负责毕业生档案整理与移交工作,对毕业生档案进行统一的核对、检查,并及时更正缺失、错装、漏装等情况。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档案审核工作,坚持“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档案审核责任制。各学院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学院毕业生档案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内容包括装档工作情况和审核情况。

2.《毕业生档案用印申请表》(附件1)。请各学院在申请表中做出审核情况说明,主要说明是否进行了档案自查工作,学院是否严格落实档案审核责任制,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及相关辅导员须在申请表中签字确认。

请各学院在移交学生档案前按照要求当场提交《自查报告》和《用印申请表》纸质档,电子档发送至邮箱,即hbnu_xgzz@126.com,联系人:张老师。

三、档案移交

(一)时间与地点

1.时间与地点:7月下旬,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工作要求

1.档案移交须由辅导员老师负责履行交接手续,不得由学生代办;

2.学生档案移交前应按学号排序,并与档案清单所列顺序保持一致;

3.若有档案材料不全、遗失、个人自提等特殊情况,学院务必在交接清单备注栏注明并列出原因;

4.所有毕业生档案须随附档案清单(见附件2《2024届毕业生档案交接单》)一式三份,档案整理的负责老师须在检查核对后签字确认,并加盖学院公章(档案交接栏学院签字、盖章处)。

5.已被研究生招录单位录取的毕业生档案分为本校及外校录取两类,附上调档函复印件。被外校录取的学生请填写《已被外校研究生招录单位录取的毕业生档案邮寄信息》(附件3),被本校录取的学生请填写《已被本校录取为研究生的毕业生信息统计表》(附件4)。

《已被外校研究生招录单位录取的毕业生档案邮寄信息》及《已被本校录取为研究生的毕业生信息统计表》电子档请在7月19日上午11:30前报送学工处(邮箱:hbnu_xgzz@126.com)。

6.在移交档案前,请提前分别将“已被外校研究生招录单位录取的毕业生档案”与“已被本校录取为研究生的毕业生档案”抽离出来,并按照提交给学工处统计表中的学生顺序整理好,请各学院将调档函贴在档案袋的正面,请各学院注意各招生单位的邮寄特殊要求,例如某高校要求信封右上角注明“硕士人事档案”等。

附件一:毕业生档案用印申请表.doc

附件二:2024届毕业生档案交接单.doc

附件三:已被外校研究生招录单位录取的毕业生档案邮寄信息.xls

附件四:已被本校录取为研究生的毕业生信息统计表.xls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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