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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2024年湖北师范大学班级心理委员培训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工作部发布时间:2024-11-05浏览次数:26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 年)》、《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1]10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学校-系院-班级-宿舍/个人”四级心理危机防控网络体系,切实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着力提升班级心理委员专业素养和胜任力,积极促进朋辈心理辅导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此方案。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

  为心赋能,助力前行

二、培训对象

  2024级班级心理委员

三、培训安排

培训主题

培训地点

培训时间

主讲人

一、开班典礼

若水轩

314

117

14:30-15:00

邓黎崇

二、心理委员工作职责与技巧

若水轩

314

117

15:00-16:30

校外专家

、大学生常见心理问题及危机识别与应对

若水轩

314

1112

19:00-20:30

心理中心

专职教师

四、护航青春助成长——青春健康教育

若水轩

314

1114

14:30-16:00

校外专家

、素质拓展:班级凝聚力建设活动

另行通知

1114

16:30-18:00

心理中心

专职教师

、心理委员培训结业考试

另行通知

1115

19:00-20:00

王韦唯

四、培训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请各学院充分认识心理委员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强化工作的组织和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配合,提前通知学员按时参加培训和测试。

2.严肃纪律,提高培训质量。培训期间,学员须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要求,按质按量完成培训的相关任务。参加培训学员无重大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本次培训将进行严格考勤,请假或旷到者,不予结业。

3.强化交流,注重成果运用。强化学员学习成果运用,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培训后及时开展院级成果分享,帮助心理委员掌握工作方法和策略,积极关注同学心理健康状态,从而促进全体学生心理健康素养提升。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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