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促进学生思政教师队伍理论和实践研究,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湖北师范大学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有关培育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校级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结题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2023年度湖北师范大学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有关培育建设项目(见附件1);2022年立项因特殊原因尚未结项项目。
二、结题时间
2023年立项项目、2022年未结项项目须在2024年12月15日前结题,2023年重点项目可根据项目完成实际情况延至2025年6月15日前结题;2022年项目此次未结题的,今后不再接受结题申请。
三、结题条件
申报结题项目须在省级以上正式学术刊物(非增刊)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其中,重点项目至少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或1篇以上核心期刊学术论文。结题审核时,学校将从严从紧审查刊物质量,与大学生思政教育研究宗旨无关联或不紧密的一般杂志将不予计算其成果。
凡属学校立项资助的课题论文,发表时须在刊物上注明:“2023年度湖北师范大学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有关培育建设项目+项目编号”或“湖北师范大学2022年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项目编号”。
四、经费资助
凡符合结题条件且有资助经费的项目,主持人可根据科研经费使用规范和项目管理要求,凭有效票据按财务程序要求报销相应项目经费。
五、结题形式
项目负责人需填写《湖北师范大学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有关培育建设项目结题申请书》(见附件2)和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目录、正文、封底等,有多篇论文者请订成册并加封面、论文目录),纸质档一式1份,电子档打包发送至邮箱:xg@hbnu.edu.cn,邮件命名为:2023/2022年校级思政项目结题材料+项目主持人姓名,报送至校学工部思政科(大学生公共服务中心403室)。
联系人:朱丽 电话:0714-6574667
附件:附件1:关于公布2023年度湖北师范大学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有关培育建设项目立项评审结果的通知.pdf
附件2:湖北师范大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结题申请书.doc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