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湖北师范大学班主任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学校2024年绩效考核工作要求,我部门将对2024年度(上下两个学期)辅导员、班主任津贴进行核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班主任津贴发放对象为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班主任。
二、辅导员津贴发放对象为在职在岗辅导员。
三、辅导员、班主任津贴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发放。每名辅导员、班主任每月200元,每年度按照10个月核算。因特殊情况离岗的辅导员、班主任,以其实际承担工作时间进行核算;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辅导员、班主任,不发放津贴。
四、原则上一个班级只核发一名教师的班主任津贴,一名教师只核发一个班级的班主任津贴。对个别特殊专业班级学生人数偏少的,根据班主任总体工作量酌情扣减。
请各学院结合实际,按照本通知要求核算出本单位全体辅导员、班主任金额,电子档材料要求12月6日(星期五)下午5点前发送到学工处邮箱xg@hbnu.edu.cn,文件统一命名为“xx学院2024年度辅导员(班主任)津贴核算”,纸质档材料经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签章后送至大学生活动中心403室。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