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大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通知》,高校需每学年至少开展一次高年级学生心理普查,及时了解学生心理状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
全体大二至大四在校学生。
二、普查时间
2026年3月4日—2026年3月13日,各学院具体测评时间段见附件1。
三、普查方式
网络在线普查,具体普查流程见附件2。
四、普查要求
1.积极组织并引导学生认真参与测试,重视本次普查工作,指派专人维护测试现场的秩序与纪律,确保测试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2.集中统一施测,安排学生在指定教室进行,期间请各学院做好拍照记录工作。测试完成后,请挑选1至2张具有代表性的照片,提交给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的普查工作负责人李欣奕。
3.测试结束后,各学院仍需高度关注,结合普查结果,及时更新学生心理动态,做好重点关注学生的后续帮扶工作。
附件1:
2026年春季学期高年级学生心理普查安排表.docx
附件2:
2026年春季学期高年级学生心理健康普查操作流程.docx
学生工作部(处)
2026年3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