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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湖北师范大学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5・25”心理健康教育活动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工作部发布时间:2026-03-25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为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进健康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教体艺〔2026〕3号)要求,深入贯彻2026年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及教育部部长怀进鹏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记者会上提出的 “大力实施健康教育专项工程”“让学生身上有汗、眼里有光”核心目标,进一步推动心理健康教育与健康学校建设深度融合,现启动2026年“5·25”心理健康教育活动项目申报工作。本年度申报聚焦 “资源整合、需求导向、结合科研” 三大方向,具体要求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健康第一”理念,聚焦心理健康教育实效性与创新性。紧扣健康教育专项工程要求,依托二级心理辅导站和“一站式”学生社区阵地,鼓励跨学科、跨学院协作,推动心理健康教育与科研实践、校园生活深度融合,构建贴合学生需求、具有学科特色、形式新颖的心理育人体系,助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实现“让学生身上有汗、眼里有光”的育人目标。

二、申报要求

(一)资源整合机制

充分利用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和“一站式”学生社区功能,发挥学科交叉优势,整合资源形成协同效应。发挥阵地贴近学生、服务精准的优势,形成心理育人协同效应。支持多个学院联合申报项目,联合申报需明确牵头学院及协作分工,并在申报材料中注明合作方。

(二)活动需求导向

紧密围绕学生不同阶段、不同群体的心理健康需求设计活动,结合学院学科特色(如体育、音乐、美术、师范教育等),打造互动性强、参与度高的活动形式(如互动式、体验式、沉浸式等),探索心理健康教育新路径,可参考《2026年“5·25”心理健康教育系列活动参考项目》(附件1)。活动需体现“让学生身上有汗、眼里有光”的导向,兼顾身体锻炼与心理滋养,帮助学生释放压力、树立积极心态。

(三)科研结合导向

支持将心理健康活动与科研课题相结合,鼓励设计具备数据采集、案例研究或成果转化的项目(如基于二级辅导站的心理健康干预效果追踪、“一站式”社区学生心理行为模式分析等),促进理论与实践双效提升。同时鼓励依托活动成果,提炼可推广的心理服务模式,反哺二级辅导站和“一站式”学生社区的建设。

三、申报流程

(一)材料提交

填写《“5·25”心理健康教育活动项目申报计划书》(附件2)、《“5·25”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联合申报合作协议》(附件3,联合项目需提交)及《“5·25”心理健康教育活动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

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1733307822@qq.com;纸质材料提交至学工部心理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411室)。

(二)经费支持

学校根据项目阵地联动力度、学生需求契合度、活动创新性、覆盖人数及预期成效等因素,划分重点/一般项目级别,给予对应经费资助。对依托二级辅导站和“一站式”学生社区开展、成效突出的项目,给予额外经费倾斜。

(三)时间节点

申报截止:2026年4月13日

活动开展:2026年4月13日-5月20日

结项提交:2026年5月25日前提交活动总结报告及科研成果(如问卷数据、案例分析等)。

四、工作要求

(一)统筹协作

联合申报学院需建立沟通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活动有序推进,充分发挥二级心理辅导站、“一站式”学生社区的功能,实现心理服务精准触达学生。

(二)宣传推广

利用新媒体矩阵(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进行全程宣传,活动结束后需提交至少1篇推文或视频成果,同时在二级辅导站和社区留存活动宣传资料,扩大活动影响力。

(三)成果凝练

鼓励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活动模式或科研报告,后续可申报心理健康教育案例库、投稿学术期刊,或应用于二级心理辅导站和“一站式”学生社区的日常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发挥活动的长效育人作用。

 

附件:附件.zip

 

 

学生工作部(处)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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