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拓宽学生的国际视野和学术思维,丰富学生的求学经历,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联合湖北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学生工作部、教务处和校友工作处,设立“泰隆之星”(国际)交流成长基金项目,现将遴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遴选对象
面向2025-2026学年经学校认定为学生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全日制在读本科生;未获选过“泰隆之星”奖学金;未接受过其他同类出国(境)访学项目经费资助。
二、访学项目介绍
项目名称 | 2026湖北师范大学“泰隆之星”香港人工智能与科技创新访学项目 |
项目院校/地点 | 中国香港 |
项目时间 | 暂定2026年11月1日-5日期间,为期5天 |
三、申请的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国家,无违法违纪记录;
2.诚实守信,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向上;
3.经学校2025-2026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此前未获选过“泰隆之星”奖学金,未接受过其他同类出国(境)访学项目经费资助;
4.截止“泰隆之星”国际交流成长基金评选期间无重修课程;
5.通过大学英语四级等级考试,符合到访院校进行学习交流的相关语言要求;
四、遴选流程
根据遴选工作要求,各学院做好组织报名及遴选工作,按照规定时间推荐人选、上报材料,同时保障申请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一)项目申请及初审
1.意向申报学生填写《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泰隆之星”(国际)交流成长基金项目候选学生名单汇总表》;
2.各学院成立评审领导小组,对申请学生材料进行评审;
3.各学院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并在学院官方渠道进行名单公示;
4.各学院在10月13日前上报推荐材料,将学生申请表(附件1)和候选人汇总一览表(附件2),纸质版经学院领导签字并盖章后统一报送至学工处(若水轩408室),电子版表格和支撑材料电子档直接发送至宫桃子老师qq:291684941,逾期视为放弃资格。
(二)项目复审及公示
学校学工处对各学院推荐学生材料进行复审,确定最终受资助学生名单并在学校官方渠道进行名单公示。
五、名额分配
共20个名额,各学院初评名额分配表如下:
学院 | 初评名额 |
1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教育科学学院 | 1 |
体育学院 | 1 |
文学院 | 1 |
外国语学院 | 1 |
历史文化学院 | 1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1 |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 1 |
化学化工学院 | 2 |
城市与环境学院 | 1 |
生命科学学院 | 1 |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 1 |
人工智能与计算机学院 | 2 |
音乐舞蹈学院 | 1 |
美术学院 | 2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1 |
联系人:宫桃子 联系电话:13545564390
附件1:
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泰隆之星”(国际)交流成长基金项目申请表
附件2:
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泰隆之星”(国际)交流成长基金项目候选学生名单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6年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