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近期发布的《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大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通知》,高校需每学年至少开展一次高年级学生心理普查,及时掌握学生心理动态。现就学校近期开展高年级学生心理普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
全体大二至大四在校学生。
二、普查时间
2025年4月10日—2025年4月20日,各学院具体测评时间段见附件1。
三、普查方式
网络在线普查,具体普查流程见附件2。
四、普查要求
1.重视本次普查工作,动员并积极组织,引导学生认真参与测试,指派专人维护测试现场的秩序与纪律,确保测试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2.集中统一施测,安排学生在指定教室进行,期间请各学院做好拍照记录工作。测试完成后,请挑选1至2张具有代表性的照片,提交给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的普查工作负责人李欣奕。
3.结合普查结果,及时更新学生心理动态,做好重点关注学生的后续帮扶工作。
学生工作部(处)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