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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二级心理辅导精品站创建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工作部发布时间:2022-05-30浏览次数:21

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校心理健康教育科学化、规范化、品牌化建设打造精品、彰显特色,充分发挥校院二级心理健康教育模式的工作实效,根据国家卫计委等22部门《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等文件精神,在成功开展二级心理辅导达标站申报与立项建设工作基础上,学决定开展二级心理辅导精品站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数量

拟立项建设二级心理辅导精品站6个。

二、创建标准

按照“二级心理辅导精品站建设与评审自评表”指标体系(具体见附件2),坚持标准,实事求是,以评促建、以评促改,提高二级心理辅导站工作实效。

创建过程

1.第一阶段:申报阶段。2022年6月—9月,撰写申报材料,根据二级心理辅导精品站创建申报指标体系的要求,填写《二级心理辅导精品创建申报表》。

2.第二阶段:立项阶段。2022年10月,组织专家对精品站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实地考察、听取汇报、同时与相关人员进行座谈。根据工作实效与建设情况综合评审,确定二级心理精品站建设单位。对获批立项的二级心理精品站,校学生工作部将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同时,立项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3.第二阶段:建设阶段。2022年11月—2023年9月,各立项建设单位根据精品站创建指标体系,积极作为,推进落实,以高效的行动推进精品站建设,提升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效。

4.第三阶段:验收阶段。2023年10月,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工作,并通过现场会的形式,各学院将二级心理辅导精品站创建成果进行展示,组织各学院进行现场观摩。

申报要求

1.高度重视。开展二级心理辅导精品站创建工作,是进一步推动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的重要手段。各学院要从心理育人的高度,关爱学生,为大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创造更好的条件。

2.提高认识。充分认识精品站创建申报工作的重要意义,对二级心理辅导达标站立项建设期间的工作进行提升和凝练,将精品站申报创建作为发现问题、推进工作、提升质量的重要契机,以扎实有效的工作举措狠抓工作落实。

3.彰显特色。二级心理辅导精品工作的开展要体现心理健康教育特色。结合专业特色、学生特点、教师特长开展丰富多样、具有鲜明特色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请各学院于9月30日下午5点前将申报评审表、自评表(一式三份)、电子版报送至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附件1:湖北师范大学二级心理辅导精品站申报评审表.doc

附件2:湖北师范大学二级心理辅导精品站申报自评表.doc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二二五月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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