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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至诚一站式学生社区场地借用管理办法

发布者:学生工作部发布时间:2023-02-20浏览次数:241

为规范湖北师范大学至诚一站式学生社区场地的日常管理,提高使用效率,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使用,更好地服务学校各项工作和学院各类学生活动,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一、服务管理单位

湖北师范大学校学工部(处)

二、活动开展范围

至诚一站式学生社区面向全校师生开放使用,场地借用范围为会议室和党建活动室,可用于大学生党建活动、主题教育、志愿培训、心理辅导、学业指导等活动。

三、场地借用流程

1、场地申请需提前3个工作日以上。

2、借用场地申请人必须先下载《至诚一站式学生社区场地使用申请表》(见附件1)并如实填写。

3、经申请人所在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将纸质签字版送至25栋社区,由社区管理员审核后方可使用相关场地。

四、场地借用注意事项

1、预定使用按照“先申请后使用、先到先得、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统一安排,若活动时间发生变动,请提前以电话通知一站式社区管理员。每周三为社区统一理论学习时间,场地不对外开放使用。

2、借用场地单位需遵守至诚一站式学生社区相关场地使用管理规定,社区不接受私人聚会性质的场地借用,严禁为帮助校外公司以校内单位名义申请场地进行商业活动,如查实违反规定,将报学校处理。

3、进场及活动时间需依照申请核定的内容执行,不得带入饮料和食品,如需变更场地桌椅等设施摆设,应事先提出场地布置图并经社区管理员同意。

4、借用责任人确保使用场地时不得损坏场地内设备设施,如有任何损坏情况,借用责任人需照价赔偿。

5、请使用单位活动结束以后提交活动新闻稿和相关材料至社区管理员孙老师QQ或者电子邮箱。(QQ240909468邮箱240909468@qq.com),咨询电话:13823570342

6、如遇特殊情况校学工部(处)可对借用单位的时间安排进行调整,已经审批的各类活动如遇学校重要活动使用,请服从校学工部(处)统筹安排。

7、如有违反以上管理规定,视情况严重程度决定,校学工部(处)将不再向借用单位提供场地借用服务。

本管理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执行,本管理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校学工部(处)所有。

附件湖北师范大学一站式社区场地使用申请表.docx

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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