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了解学生返校后心理健康状况,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危机防控,按照上级相关工作要求,学校决定近期开展全校学生心理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
全体全日制本科生(含专升本)、研究生。
二、普查时间
2023年2月22日—2023年3月2日,各学院具体测评时间段见附件1。
三、普查方式
网络在线普查,具体普查流程见附件2。
四、普查要求
1.各学院需充分认识心理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广泛动员,积极组织,做好心理普查相关工作安排。
2.各学院需按照通知要求,引导学生熟练掌握心理普查操作流程,认真作答,全员参与,做好心理普查的过程管理。
3.各学院需结合普查结果,及时了解学生心理健康情况,做好普查后的追踪与管理。
附件: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