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湖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

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首届“磁湖学子”暨第十三届“十佳大学生”、2023年大学生年度人物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工作部发布时间:2023-12-04浏览次数:17

各学院: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展示高校大学生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怀抱梦想又脚踏实地的青春风貌,激励广大青年学生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经研究,决定开展首届“磁湖学子”暨学校第十三届“十佳大学生”、2023年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十佳大学生

全校在籍普通全日制本科2020级、2021级学生

(二)2023年大学生年度人物

全校在籍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

(三)磁湖学子

从第十三届“十佳大学生”“2023年大学生年度人物”获得者中择优评选

二、评选名额

“十佳大学生”、2023年大学生年度人物各学院可分别推荐1名参选人。已获得过往年“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者,不再参评今年年度人物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十佳大学生

1.政治方向正确,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

2.思想品德优良,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学生中有很强的示范引领作用;

4.曾获得校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5.同等条件下,荣获省级及以上奖项或荣誉称号的学生,只需获得过综合奖学金即可参选;

6.在学习科研上刻苦钻研、勇于创新,有突出成绩的;在服务社会、乐于助人、见义勇为上,有突出事迹的;在生活上脚踏实地、自强自立、乐观进取,有突出表现的,经省级及以上媒体报道,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可破格参与评选。

(二)2023年大学生年度人物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理想信念坚定,爱党、爱国和爱社会主义;

2.思想品德优良,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在勤奋学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学术科研、创新创业、自强不息、见义勇为、孝老爱亲、文艺体育等方面表现突出,在学生中具有很强示范引领作用;

4.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3年(2021年起),其中2023年以来有突出表现;

5.个人突出表现或成绩所属类别具体要求:

a.科研学术类

1)成绩优异,在学术研究方面表现突出,发表过重要专业学术论文或学术著作。

2)科研能力突出,主持或参与重点科研项目,并取得一定影响力的科研成果。

3)在各类学术科技竞赛中表现突出。

b.创新创业类

1)自主创新能力强,在专业或其他领域取得较好成绩,且在学校或学院范围内有较大影响或曾获得过国家专利。

2)在创业、创新类赛事中取得优秀成绩,或取得实际成果。

c.文体艺术类

1)在艺术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声乐、舞蹈、乐器、设计、绘画、书法、摄影、演艺、棋艺等)有突出才艺,积极参加各类艺术类活动,成绩突出。

2)在体育方面积极参加各项体育活动,在各项体育赛事中表现突出。

d.公益服务类

1)乐于助人,甘于奉献,在社会志愿活动中发挥模范作用,并获得良好社会评价。

2)热心于社会公益事业,组织或积极参加各项爱心公益活动。

e.其他类

包括但不限于在以下领域有突出表现:

1)积极参与党团工作,群众评价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热心学生工作,组织或参与各类国家级、省部级、校级学生活动,并获得良好反响。

3)有丰富的自媒体运营经验,利用自媒体传播正能量,引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4)其他典型事迹。

四、评选程序

本次活动按照个人申报、学院推荐、大众投票、学校评审、结果公示、表彰奖励等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报

拟参评的学生对个人事迹进行全面梳理、深入总结,在此基础上如实填写《湖北师范大学第十三届“十佳大学生”、2023年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申报材料》(见附件1),并按要求提交到各学院学工办。

(二)学院推荐

各学院应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对报名参评人进行条件审查和材料核实,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任一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参评。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集体民主评议确定人选,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上报至学生工作部(处)。

(三)大众投票

学校将对各学院推荐人的基本情况进行网络展示。全校师生员工可通过“湖师学工”微信公众平台参与投票,评选出“最佳人气奖”。

(四)学校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评委进行评审,并参考网络投票情况,拟定第十三届“十佳大学生”、2023年大学生年度人物获奖人选,并从中择优选出首届“磁湖学子”获奖人选。

(五)结果公示

学校将最终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定受表彰人员名单。

(六)表彰奖励

获奖人员由学校发文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优秀人物事迹将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宣传栏等进行宣传,扩大示范引领作用。同时,将作为更高级别的评选表彰活动优先推荐人选。

五、评选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院要把此次评选活动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的一项重要举措,加强领导,认真推选。注重先进性、典型性,为服务学生成长成才搭建良好平台。

(二)求真务实,严格把关。评选推荐工作要做到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评选推荐过程中,要加强工作的透明度,广泛发动全体师生,真正把广大师生公认的优秀典型评选出来。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学院应充分利用网站、新媒体平台、宣传栏、海报等多种宣传方式,广泛宣传推荐候选人的典型事迹,努力形成宣传典型、学习典型的浓厚氛围。要把此次评选工作作为一次宣传教育的过程,通过评选认真查找不足,总结工作经验。

六、其它事项

(一)申报材料清单

1.湖北师范大学第十三届“十佳大学生”、2023年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申报表;

2.湖北师范大学第十三届“十佳大学生”、2023年大学生年度人物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

3.电子版个人生活照3张(JPG/PNG格式,不小于3M),能反映学习、工作、活动、竞赛等内容,单人正面视角、背景简明;

4.撰写200字以内个人简介和1000字以内事迹材料(要求以第三人称叙写),并附上主要事迹的支撑材料(图片、证书);

5.个人展示PPT。

(二)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12月12日(周二)前,将申报材料和学院公示材料(模板见附件2),纸质档和电子档一式一份,报送校学工处思政科(大学生活动中心403室)。逾期不报,视作放弃推荐参评名额。

联系人:黄圆媛,联系电话:0714-6574667

邮箱:xg@hbnu.edu.cn。

附件:

附件1:湖北师范大学第十三届“十佳大学生”、2023年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申报材料.zip

附件2:公示模板.docx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12月4日

Copyright © 2018 湖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 All Right Reserved

地址:湖北省黄石市磁湖路11号 邮编:435002

联系电话:(0714)6574667